民主化藝術
© Bobby Yip
Martin Parr 在一個討論會上說:攝影是最民主化的藝術形式 (the most democratic art form)。
據說,在 2006 年一年內,粗略估計全球共拍下 70 億個影像,大致上和世界人口數目相若。若說攝影是一項極為普及 (the most popular) 的活動,我們明白它的意思,若說攝影是最民主化的活動或最民主化的藝術,究竟是什麼意思呢?
其實,僅就普及一辭而言,攝影是否最稱得上為最普及的藝術,已值得商確。雖然,照相機十分普及,很多人都擁有能拍照的工具:由精密而貴重的攝影器材,到備有拍攝功能的移動電話,到極為平宜的 webcam ,以至自製的針孔相機。可是,對比於世界上眾多貧窮落後地區的人,他們仍然買不起任何檔次的拍攝工具和攝影材料,幸運的話,僅有紙和筆。那末,究竟是繪畫普及,寫作普及,還是拍照普及呢?
若說從前攝影器材昂貴,只有少數人有能力購買照相機,現在攝影器材便宜,越來越多人有能力購買照相機,把越來越多人買得起照相機的趨勢叫做「民主化」,是以偏概全,因為單單說多人參與,不能道盡「民主」一辭的精神,因「民主」一辭,含有大多數以至全民在一個公平制度下參與的意思,此外還涉及少數服從多數,多數尊重少數的精神。僅以參與人數多寡一點而論是否民主,理由並不充份。
若說任何人都有機會拍攝別人,亦有機會被別人拍攝,無分好醜貴殘,故此說攝影是「最民主化的藝術」,這個講法,把參與機會視為公平。然而,別的藝術形式沒有排除公平參與的機會,在這情況下,如何認為攝影是「最民主化」的呢?同時,在有關攝影的討論中,一些議題圍繞著拍照者的義務和被攝者的權利,正是希望規範攝影對被攝者構成的傷害。換句話說,拍攝者與被攝者的位置好些時候並不平等。
若說攝影技術比其它形式的藝術容易掌握,故此「最民主化」,這是把民主解釋為容易掌握。但問題在於:首先,在攝影術層面,拍照越來越方便,毋需學習攝影理論,一按快門便能得出技術上 (technically) 不太差的影像,那猶如在鋼琴上按鍵而得出準確的音階,僅屬一件工具在科技層面上的水平,與掌握 取景、構圖、按快門的時機等拍攝技巧 (technique) 不同。其次,把容易掌握叫作「民主化」,則滑轉了「民主」這個辭的概念。
由於攝影的發展從費用高昂邁向便宜,從少數人參與邁向大眾參與,從少數人能夠發表因互聯網的普及邁向多數人能夠發表,從操作困難邁向簡單易用等趨勢,我們誤以「民主化」一辭來形容攝影的普及和發展。
按以上分析,「最民主化的藝術」這個說法,在特定解釋下,或者以偏概全,或者概念滑轉,或者理由錯誤,還有可能意思其實並不明確,在不能確定的解釋下,無法評論它是對是錯,只是一組沒有意義的言辭吧了。
另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