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在拍照,還是在攝影?

© Bobby Yip

內地新書《指尖上的攝影》有一篇《不要把拍照叫攝影》的短文,謂中國一些攝影羣體 ( 相等於香港俗稱的拍友、龍友 ),攝影對他們來說「是一種自我滿足的玩物,而無所謂公共意識的認同,如果有公共意識的認同,那也只是對自我在經濟價值上的階層認同。」

作者要求他們「在”掃街”,拍油菜花和車模、裸模的同時,能否也把攝影作為一種社會文化媒介作一點深層的思考?」「當然你愛怎麼玩還是怎麼玩……只不過這樣的玩最好還是叫”拍照”,還攝影一個清靜。」

書的屝頁介紹作者陳建中,在明尼蘇達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獲碩士學位,現於芝加哥羅約拉大學傳播學院負責媒體技術并教授新聞攝影。

-

拍照和攝影究竟有什麼分別呢?

上面作者沒有明言,但可憑以下幾段說話了解一下:

按攝影人阮義忠關於拍照有別於攝影的想法, ……拍照是用眼看,攝影是用心看。拍照是替自己留記念,攝影是爲時代做見證。拍照是休閒與娛樂,攝影是化剎那爲永恆。拍照是提供視覺美感,攝影是生命的感動。拍照是家庭相簿的珍貴回憶,攝影是整個世代的共同鄉愁。拍照是讓自己開心滿足,攝影是讓別人珍惜懷念。」 (見前文 有何分別?)

-

另外,在網上找到兩條問答:《怎樣區分攝影和拍照的區别》和《攝影和拍照的區别》。

前者說:

「攝影比較專業,拍照則屬於大眾,拍照可以是業餘的,但攝影必須是相對專業的。」

「拍照是記錄。用照相機把客觀事物完整清晰地記錄下來,這就是拍照的目的。」

「攝影是創作。攝影者用照相機作為工具,表達自己對於客觀事物的主觀感受,并以此來感染觀眾,這就是攝影的目的。」

「拍照有一般的程式:主體居于畫面正中,而且要完整,正面拍攝。」

「攝影没有固定的程式。主體可以出現在畫面中的任何地方,只要拍攝者認為合適就行,主體也不必完整,拍攝者經常只選取主體中最具表現力的某一個局部。」

「拍照的結果是照片,攝影的結果是作品。」

而後者說 ( 同時展示「照片」和「作品」):

「在一定意義上来說,如果把攝影看做是一門藝術的話,那麼照相就是一种技術活;如果把照相比喻为工筆寫實,那攝影就該是抽象寫意。」

「照相是用照相機把要照的對象翻拍下來就OK了,只要能達到的程度和的效果,就可稱為好的照相師傅和好的相片了。

但攝影就不是如此的簡單和低級了,拍攝出來的片子如果僅僅同被拍攝的對象的話,那就是垃圾水平的作品。」

照相就是克隆,就是複制,就是翻版,就是再弄出個幾乎一模一樣的東西来。

攝影就不一樣了,凡是能被稱作攝影作品的,在一定程度上會反映攝影者的世界觀、人生觀和價值觀,往往同一個對象不同的人的作品可能相差很大。」

「拍照一般為証件照、集體照、旅游留念照、植物標本照、產品目錄照等等。

攝影没有固定的程式。主體可以出現在畫面中的任何地方,只要拍攝者認為合適就行,甚至主體可以不出現在畫面裏。」

-

如此看來,不同人對如何區分兩者,部份意見相同,部份相反,甚至同一個人講法混亂。

相同者大底上都認為影家庭照屬拍照,並非攝影。

相反的有謂「拍照是提供視覺美感」,但同時有謂拍照「把要照的對象翻拍下來就OK了」,攝影才「該是抽象寫意」。

同一個人講法混亂:既說「拍照是家庭相簿的珍貴回憶」,又說「攝影是讓別人珍惜懷念」,那家庭成員不就是個人以外的別人嗎?兩句指向同一意思,卻要區分拍照和攝影。

故然,我們可以針對每個段落一一反駁,指出錯謬,但就上面所引,經已足夠說明問題,毋需多費唇舌。包括以具體拍攝和表現手法來界定兩者,十分粗疏。至於「拍照的結果是照片,攝影的結果是作品」和「甚至主體可以不出現在畫面裏」的說法,由於極玄,不忍在此道破,以保留它的幽默。

-

其實,如此區分是否合理?

果真如是,我們如何看攝影史上所謂業餘的影像,就像 Jacques Henri Lartigue 小時候拍的,按以上的區分,這些家庭照片,「是替自己留記念」,「是休閒與娛樂」,「讓自己開心滿足」;然而,他既「表達自己對於客觀事物的主觀感受」,又「在一定程度上會反映攝影者的世界觀、人生觀和價值觀」。究竟他在拍照,還是在攝影?

若區分比不區分更令人迷惑,為什麼需要區分?

-

在「是一種自我滿足的玩物,而無所謂公共意識的認同」這句話中,公共意識所指是什麼呢?若說要對攝影文化有一種承擔,則可謂不當預設:預設了參與拿相機按快門的活動必需認真,否則只能叫拍照。這種對「拍照」和「攝影」的界定,實屬無謂。

在此舉一個極端的例子:一位業餘攝影者在「試鏡」時拍攝飛機,到底片沖了出來才發覺拍到有個人正從機上掉下來 ,是一個難得的新聞影像。在攝影活動中,類似的不確定性佔了一定比例,無損這些影像的攝影價值。

-

《指尖上的攝影》另有一篇題為《對攝影評論的評論》,作者說「中國文人歷來喜歡把陽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對立起來,把流行與高雅區分開來。攝影界現在也在如此校仿,攝影家自視為一個很高雅的稱謂,自認為應該擁有一套自創的理論體系和學術架構。」

作者正是以身作則,雖在異邦學有所成,仍不忘當他所說的中國文人。

另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