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執著?
© Bobby Yip
攝影札記網一篇文章,報導一個事後合成龍捲風影像引發的爭議,在文末謂「其實合成照片與真實照片各有可欣賞之處,大家就只是執著於發文者是否有意欺騙觀看者而已。」
第一句沒錯,但第二句予人的印像是:為何執著?
文章轉載批評影像的意見,是事件核心:
“…. This guy, is currently
slapping every storm photographer in the face.”
“…. It actually went to those
who put the effort in to get the real stuff”
他們不是執著,是堅持合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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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像大致可分「紀錄模式」(documentary mode) 和「圖畫模式」(pictorial mode) (注),前者需依「制約」,後者自由創製 (任意到哪一地步,是否還是攝影,是另一問題)。模糊兩者分別,損害「紀錄模式」影像價值。
「紀錄模式」容易失敗,難獲原美效果,但它有可貴之處。
和「圖畫模式」般,它追求完美,但它的價值不在完美,在於作為証據的效力。
從原創者留言,龍捲風影像,想讓人相信他在「紀錄模式」下付出努力。但這影像無法作為証據,因「當時該地並沒有發生龍捲風」。
執著的是原創者,而非質疑他的人。
(注):見
Nigel Warburton 的Ethical Photojournalism in the Age of the
Electronic Darkroom,載入 Media Ethics, edited by Matthew Kieran, Routledge, 1998.
參考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