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問題 2


坊間有一些關於「攝影是什麼」的討論,重點突出攝影被使用在不同領域的特性,或研究拍攝與被攝、照片與實物的關係,例如:把攝影定義為影像對世界的反映,或說攝影「凝結」了生活片段,攝影製造影像 (image-making),攝影等同拍攝行為 (image-taking) 等等。 Patrick Maynard 認為,這些定義均未能全面道盡它的性質,換句話說,是以偏概全。

那麼,攝影究竟是什麼?

Maynard 說:攝影是一項 技術   (Photography is a technology)

他首先區分了攝影和技術的三方面關係:

1. 攝影的技術 (technology of photography) :並非指拍攝技巧,而是指攝影器材的發明與改
良,例如從性能簡單到性能複雜相機的演進,從黑白膠卷到彩色膠卷的演進等。

2. 攝影術 (photographic technology) :與攝影原理有關的技術,如電腦微型處理器 (microprocessor) 的製造,涉及影印石版技術 (photolithographic technology) ,其原理來自攝影術的發明。

3. 攝影作為技術 (photography as technology) :把攝影視為眾多技術發明的一種。「攝影是一項技術」這句話,便是從這一方面去界定攝影,兼顧及上面 1 和 2 。

那末,「技術」是什麼,而攝影又是一項什麼樣的技術呢?

Maynard 說:技術具有某些用途,它能擴展人們的能力。攝影作為一種技術,使我們能夠藉著光或類似的幅射,在表面上留下痕跡  (put marks on surfaces) 。結果是:它擴展了我們偵察 (to detect) 和想像 (to imagine) 的能力。


另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