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影:百分之一的人和事


生活 LIFE 2010 年出版  100 People Who Changed the World100只是約數,在百多人中,關於攝影的佔了兩人:被視為拍攝了世界上第一張照片的Nicephore Niepce ,和被視為照片有助政府立法管制僱用童工的 Lewis Hine

 另外,時代 TIME 在同一年出版 History’s Greatest Events – 100 Turning Points That Changed the World,當中第52件事關於攝影,題為 Photography Stops Time to Document Reality

一本關於人,一本關於事,均把攝影列入為歷史上必舉的百分之一。

從兩書取材所見,對攝影的定位是「紀錄」,這是攝影出現時最為人推崇的能力。直至現在,雖然攝影作為純藝術創作工具極為普遍,然而,攝影的應用價值首推紀錄,範廣極廣。

「攝影是一項技術」(Photography is a technology) *  是對攝影最完備的定義,道出了這技術發明,如何藉它的持續發展進一步開拓它紀錄的能力。此刻,它的廣度普遍得如使用手機拍攝;它的深度遠達至攝製火星全景,和進入人體查探我們自身的奧妙。

有人擔心終有一天高質素的活動映片會取代定格攝影,終結了這百分之一的人和事所曾帶給我們的驚奇,沖淡了單一影像所產生所謂哲學上的迷思 **。按目前技術發展,這一天可能比估計更早到來。從高質素活動影像中選取認為「有用」的一格,一如現在取捨拍下的影像,如何抵觸攝影的核心價值或它一向的紀錄功能呢?

我們有幸活在攝影發明並且普及的年代,眾多前輩在不同攝影領域藉它產生知識和價值。我並不擔心攝影由於不是定格拍攝而消亡,我只擔心沒有盡力或力有不逮承傳這百分之一的發明,和為它努力過那百分之二的人。

 ---

*  Patrick Maynard “The Engine of Visualization – Thinking Through Photography

**   Roland Barthes “Camera Lucide: Reflections on Photography Vilem Flusser “Towards a Philosophy of Photography。後者不當地預設相機如下棋般,窮盡器材內部可能性,沒考慮時間因素:不同時間以同一方式紀錄同一主體,主體因時間變化,影像可具不同意義。

另見: